科普知识丨高温职业中暑小常识

高温作业有哪些?

夏季露天作业的港口、码头货物搬运的物流业从业人员,建筑业户外作业人员,室外线路安装的电力行业从业人员;

存在生产性热源的高温作业场所的人员,包括使用烘箱的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人员,电池制造业中的熔铸岗位人员,塑料制品业中的注塑成型岗位人员,食品制造业中的油料烘榨、食盐干燥、糕点烘烤人员,饮料制造业中的原料蒸煮、酒精糖化岗位人员,烟草加工业中的烟叶干燥、烟丝烘干岗位人员以及蒸汽供应行业的锅炉房人员。

中暑先兆

中暑先兆(观察对象)是指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晕、头痛、口渴、多汗、乏力、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但低于38.0℃,可伴有面色潮红、皮肤灼热等,短时间休息后症状即可消失。中暑先兆不属中暑诊断范畴。

职业性中暑有哪些?

1热痉挛

在高温作业环境下从事体力劳动或体力活动,大量出汗后出现短暂、间歇发作的肌肉痉挛,伴有收缩痛,多见于四肢肌肉、咀嚼肌及腹肌,尤以腓肠肌为著,呈对称性;体温一般正常。

2热衰竭

在高温作业环境下从事体力劳动或体力活动,出现以血容量不足为特征的一组临床综合征,如多汗、皮肤湿冷、面色苍白、恶心、头晕、心率明显增加、低血压、少尿,体温常升高但不超过40℃,可伴有眩晕、晕厥,部分患者早期仅出现体温升高。实验室检查可见血细胞比容增高、高钠血症给、氮质血症。

3热射病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在高温环境下从事体力劳动或体力活动,出现以体温明显增高及意识障碍为主的临床表现,表现为皮肤干热,无汗,体温高达40℃及以上,谵妄、昏迷等;可伴有全身性癫痫样发作、横纹肌溶解、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如何治疗?

中暑先兆:立即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平卧。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并密切观察。

热痉挛: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及对症治疗。

热衰竭:予物理降温和(或)药物降温,并注意监测体温,纠正水电解质紊乱,扩充血容量、防止休克。

热射病:快速降温,持续监测体温,保护重要脏器功能,呼吸循环支持,改善微循环,纠正凝血功能紊乱,对出现肝肾衰竭、横纹肌溶解者,早期予以血液净化治疗。

有哪些预防措施?

·改革工艺,隔断工人与热源接触。

·加强个人防护,穿戴隔热服和定时休息,应及时补充饮料。

·进行就业前和定期职业性健康监护,杜绝职业禁忌症者在高温作业环境中劳动。

·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劳动者如果怀疑自己是职业性中暑,可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申请职业病诊断。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职工是否中暑应由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诊断结论,并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果经诊断或鉴定是中暑,则所在单位应当自职工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参考资料:GBZ41-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第8版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89号

·大连疾控·

供稿科室丨职业放射卫生科

撰稿人丨杜影排版丨张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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