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
意味着“蒸煮模式”的开启
什么是高温中暑?
高温是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也是容易被忽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在高气温、高气湿、强热辐射等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主要为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方面的适应性变化,若超过一定限度,则可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普遍认为中心体温38℃为高温作业工人生理应激的上限值,超过生理体温调节能力,机体可能出现过热,发生中暑。
职业性中暑有何临床表现,出现中暑后该如何处理?
中暑先兆: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处理原则:暂时脱离高温现场,并予以密切观察。轻症中暑:除中暑先兆的症状加重外,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表现,体温升高至38.5℃以上。处理原则:迅速脱离高温现场,到通风阴凉处休息;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重症中暑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型,也可出现混合型。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是人体在热环境下散热受阻,体温调节机制失调所致,死亡率甚高(20~40%)。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热痉挛:由于大量出汗,体内钠、钾过量丢失所致。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热衰竭:是高温、高湿环境下,皮肤血流的增加不伴有内脏血管收缩或血容量的相应增加,机体不能代偿所致脑部暂时缺血性晕厥。主要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通常休息片刻即可清醒,一般不引起循环衰竭。处理原则:迅速予以物理降温和(或)药物降温;纠正水与电解质紊乱;对症治疗。中暑患者经及时处理,一般可很快恢复,不必调离原作业。记住:如果工人或同事可以在中暑出现的初期即离开酷热的环境,便可有效避免问题的加剧。高温作业人群的预防措施技术措施1合理设计生产工艺:改进生产设备和操作方法是改善高温作业劳动条件的根本措施。2隔热:隔热是防止热辐射的重要措施,可以利用水或导热系数小的材料进行隔热,其中水的比热大,能有效吸收辐射热。3通风降温:通过门窗、缝隙进行自然通风换气有一定效果,但高温车间仅仅靠这种方式往往不能满足降温需求,此时可采用机械通风来达到降温目的。4温湿度调解系统:采用空调系统能够有效降低工作场所的温度,对于存在开放式水缸、蒸汽阀门等热源,可采用抽湿系统降低工作场所空气中的温度。保健措施1高温作业工人应补充与出汗量相等的水分和盐分。2高温工人的工作服,应以耐热、导热系数小而透气性能好的织物制成。3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体格检查,凡有高温作业禁忌证,不宜从事高温作业。此外,不得安排在孕期的女职工从事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管理措施根据地区气候特点,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休息室或休息凉棚应尽可能设置在远离热源处,必须有足够的降温设施和饮料。大型厂矿可专门设立具有空气调节系统的工人休息公寓,保证高温作业工人在夏季有充分的睡眼与休息。夏季露天工作岗位以及作业场所温度不能控制在33℃以下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应急健康检查对于高温季节作业出现有中暑先兆的作业人员,或者因意外或事故接触高温可能导致中暑的职业接触人群(包括参加事故抢救的人员),当询问是否出现头痛、头昏、胸闷、心悸、多汗、高热、少尿或无尿等症状,并观察神志状况。体格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体温、血压、脉搏和神经系统,并开展血常规、尿常规、血电解质和肾功能等实验室检查。END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