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故意阻挡救护车,处理结果来了

7月30日,广东潮州。

一辆救护车在紧急送医的途中,遇到故意挡道的摩托车。

该车辆从看到救护车开始,到红绿灯路口一路阻挡。救护车到了红绿灯路口后,旁边的车辆纷纷自觉让道。只有这辆摩托车,仍然像膏药一般贴在救护车跟前,致使救护车辆无法及时送医。

叔可忍,婶不可忍。路过的群众都实在看不下去了,忍无可忍的群众纷纷劝说车主注意文明礼让救护车。可当事车主不予理睬,外甥打灯笼——照旧,始终不肯避让,紧紧锁住生命的通道。

据潮州交警官微报道,该男子对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严重的代价!

7月31日,警方根据群众的视频线索很快就锁定目标车辆的号牌及车主信息,对该男子阻挡急救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元,记13分。

说实话,对于这样的处理结果,我认为不是重了,而是轻了!

要知道,阻挡救护车就是阻挡他人生命之路,就是把别人往死路上堵,就是给别人挖坟墓!说重一点,无异于变相谋杀!这比醉驾甚至都还要恶劣一万倍!

也正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通行,情节严重的,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所以,对这样一个恶意阻拦急救车的行为,罚款扣分就了事,这样的处罚能真正的引起他的重视吗?

能够起到对全社会的警示作用吗?

我认为很难。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

因为你只要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看到不少类似此类的案例。

举一个典型的。

年2月28日下午,在济南北园高架桥上,就曾发生一辆救护车鸣笛示意让路,但旁边的一辆私家车不但没有紧急避让,甚至故意阻挡急救车。结果,救护车病人经抢救无效,于当天17点死亡。

救护车载视频显示,救护车上的司机一边响着警报器,一边用车上的喇叭对着左侧的一辆黑色私家车喊话:你不知道救护车上有人吗?同时,视频显示黑色私家车前方并没有车辆,但却一直缓速挡在救护车前,无论如何也不让行,结果造成了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

在法律上,故意阻拦救护车,导致病人死亡的,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什么刑责呢?

“江淮医学”律师团一位专业律师指出,刑法第条规定,拦截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所以,对主动避让救护车,不仅仅是一种道德共识,也是一种法律要求。

法律明确规定:救护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在执行任务时,其他车辆应依法避让。

不要说你故意阻挡不肯避让了,就是救护车因急救闯红灯撞上了社会车辆,对方或也要负责!

不信?

那我就再举一个案例吧!

年9月25日,淮安一辆急医院,为节省救援时间闯红灯,此时一轿车在正常通过路口,因避让不及,急救车与私家车相撞。最终,交警认为,私家车司机因观察疏忽,承担全部责任。

视频来自江苏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大家也许难以理解,怎么救护车闯红灯撞了私家车,交警却还认定私家车负全责,这是什么道理?

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生命至上啊!

这就是法制精神以人为本的最高彰显啊!

生命有恙,人间有爱。每位道路交通参与者,都应该积极主动避让救护车,也许你的一次礼让就能挽救一条生命。避让救护车应当成为每一位司机素质的标配,也应当成为一个有温度、有正能量公民的标配。

为急救车辆让道,就是为生命让道。因为,我们谁也不知道,哪一天我们自己也会需要。而避让救护车不仅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也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淮安急救车因闯红灯撞上私家车,交警才裁定私家车因疏于观察,未尽到避让任务而负全责。

为什么淮安交警要如此处理?

还是给大家说一个案例吧!

这是发生在海南的一起案件。

据海南日报年5月10日报道,海南海口一名女乘客因质疑被多收一元车费,掌掴正在开车的公交司机,结果被刑拘。5月9日,该女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这个案例当时引起了轰动。之所以引起众人的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chulizhongshu.com/zsjj/564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