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中的“破音异读”问题
一
《沦语·季氏》:“孔子日:益者三乐,损者三乐。乐节礼乐,乐道人之善,乐多贤友,益矣。乐骄乐,乐佚游,乐宴乐,损矣。”按照传注家规定的传统读法,这里的“乐”字要分别读成yào,yuè,lè。这种一字异读的情形叫做“破音”(或“破读”、“读破”)。①从前,对破音异读的要求是严格的,稍有疏忽,则贻笑方家。到了科举时代,它更常常弄得应考的举子们战战兢兢,如临大敌,偶一不慎,不仅要名落孙山,而且可能传为笑柄。因此,十年寒窗当中,他们不得不拿出很大的精力来对付这个文人学士所十分考究的破音。
今天,我们重视和加强对古代汉语的学习,目的是更好地继承文化遗产,同举子们的十年寒窗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目的有别,态度和方法自然就应该不一样。为了更快地让青年们掌握古汉语这一工具,我们有必要弄清历来传注家在训释古籍方面(主要是字的形音义)的得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目前,据我们初步了解,传统的破音异读将逐渐成为青年们学习古代汉语的一种负担。破音异读讲究得越细,就越显得不好掌握。上述一“乐”三音,只是破音异读中的一个很普通的例子,但也足令青年们眼花缭乱。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觉得应该提出一个问题:在今天,有无必要坚持传统的破音异读来进行古汉语的教学?从理论的角度看,它有哪些根据?从教学的角度看,它有哪些利弊?
深入实际,才能发现问题,正因为我们今天的古汉语教学日益深入,所以有些实际问题也就开始显露出来。据了解,几个学校,甚至一个学校里的几个班,同学们对某些古籍中的字音读法不同。原因是不同的教师在读法上有分歧。而这种分歧又大多数来自目前通行的工具书和古籍注释读物。比如,同是上引《论语》里的“乐”字,蒋伯潜与蒋祖怡的《宇与词》(世界书局,)说,“乐节礼乐”前“乐”读yào,后“乐”读yuè;“乐骄乐”前“乐”读yào,后“乐”读lè。又说,人名如果是“孔乐三”,“乐”须读yào;“孟乐三”,“乐”就须读le;而“颜乐山”的“乐”却又该读yào,甚至说,假如有人姓乐名乐乐,就必须读成yuèyàolè。而杨伯峻的《论语译注》(古籍出版社,)对此却未注一音,只是在附录的《论语词典》里有所说明,但对上述读yào的“乐”,则认为“旧或读五教切”应该是ào。同是《史记》里的“魏其者,沾沾自喜耳”,《国音字典》(商务印书馆,)把“沾沾”注为zhānzhān,而王伯祥《史记选》(人民文学出版社,)注为tiāntiān,《学生字典》(商务印书馆,,第5版)却又认为读如“帖帖”,而特正读zhān之误。
影响所及,有的人根据材料起而纠正目前社会上的一些读音,诸如“仆从”须读“仆zòng”,“使节”须读“shì节”。而有的人根据另外的材料认为,目前通行的读音也见诸书刊,不劳更改。都是言之凿凿,有根有据。倘有争论,则或有师承,或有所本,是非难断。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觉得应该提出另一个问题:如何解决这些由破音异读而引起的读音分歧?对某些宇音破与不破的标准应该如何确定?
本文试图围绕这两个实际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希望引起讨论,以求有助于古汉语的教学。
二
用不同的读音来区别同一个字(词)的不同意义或不同词性,这大概并非出乎传注家无中生有的杜撰,而是存在于汉语里的客观事实。③大家常提到的《公羊传》庄公二十八年“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何休说两个“伐”字在齐人语里有长言短言之分。按王力《汉语史稿》的意见,长言是长入调,短言是短入调,区别当在声调上。高诱注《淮南子·览冥》的“猨狖”说,“狖读中山人相遗物之遗”。那么“中山人”读“遗(赠)”与“遗(留)”当不同音,想来区别也在声调上。由此可知,当时在方言里确已存在破音异读的现象,经师们把这种现象反映到传注材料里。《周礼·天官冢宰》“一日听政役以比居”,陆德明《经典释文》在“政役”下注“郑音征,司农如字”。这是说,郑玄与郑众对“政”的读音所注不同。一个读本音(如字),一个破读为“征”。可见东汉经师已经在破音辨义了。
但是,在陆德明提供的这个例子里,又可以看出一个令人怀疑的问题:几乎同时代的两位传注家何以对同一字音的破与不破竞有出入?如果当时口语里“政”字普遍地读两音,会不会有这种现象?比如,今天的字典给“重”字注音,恐怕不会一本注zhōng和chòng,而另一本只注一个zhòng。因为“重”读两音是约定俗成的,并不因人而异。对这种现象的接近事实的解释应该是:经师们从语言里存在着的破音辨义的事实中得到启发,进一步试图把它当做一种训释经籍的手段来普遍推演,全面贯彻;于是就出现了与口语脱节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某些(不是全部)字的破音异读并无事实根据,而只是书面语言中人为规定的读音。既然如此,自然会出现彼此参差的情形。一个有趣的例子就是三位《汉书》专家对《高帝纪》中两个字音的看法。一个是“县给衣衾棺葬具”,三国时人如淳认为“棺”应破读为“贯”,而唐人颜师古则反对说,“不劳改读为‘贯’也”(按这里的“棺”用作动词;“棺葬具”是“殓之以葬具”的意思)。另一个是“项羽背约而王君王于南郑”的前“王”,颜师古又认为应破读为“于放反”(wàng),但宋人刘攽却又表示反对说,“予谓‘王’作如字何害!”(参看顾炎武《音论》下)这三个人的分歧说明,书面上的破音在历史发展中与活的语音事实距离越来越大。宋代的刘攽都能够“予谓‘王’作如字何害”,而我们今天难道非读wàng不可吗?
古籍中的破音字既然很大一部分远远脱离了今天的活的语言,我们就没有必要把这种传统读音视为不可侵犯。从理论上看,它至少有以下几点难通之处:
第一,破字音以通训诂,这种方法本身就根本不能全面贯彻。我们知道,古汉语里一词而具五六义的,一词而兼两三类的,比比皆是。靠改变字音来分辨是无法做到的,因为在字音上搞不出那么多花样。这里暂让一步,就算有足够的花样吧,事实上也还是行不通。我们知道,如果贯彻变义变类即破其音这条原则,那么在理论上说就不该有厚此薄彼的现象。可是事实不然。《论语》里的“告”有两个意义,一是“告诉”(“告诸往而知来者”),一是规劝(“忠告而善道之”),后者要破读为gù。但“作”的意义起码有两个,一是“充当”(“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一是“制造”(“不好犯上而作乱者,未之有也”)。但并未因其义变而破音。
名词用做动词,在古汉语里相当普遍。可是破音的情况却很不相同。“故王之不王……”(《孟子·梁惠王上》)传注家因后“王”变类而破为wàng,但“勇士入其大门,则无入门焉者”(《公羊传·宣公六年》),却并不因后“门”变类而破为mèn,特别在同一个句子里两相对比的时候,这种情况就更令人不能理解。《孟子·公孙丑下》“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这里的“王”和“霸”总该一视同仁了吧(其实“臣”也一样),但只闻破“玉”,而不闻破“霸”。而且我们也不晓得为什么《孟子》“自楚之滕,踵门而告文公:……其徒数十人皆衣褐”里,“衣褐”的“衣”要读去声,而“踵门”的“踵”仍读“如字”。
其实这种变义即破音的原则,在竭力推行的大师们本身就贯彻不了。《大学》“国治”的“治”,《经典释文》注“直吏反”而“先治其国”的“治”没有注音,想来当读“如字”。但紧接着他就丢开这个原则,所以招来钱大昕对他的讥笑:“夫‘齐家、家齐’,‘修身、身修’,‘正心、心正’、‘诚意、意诚’,‘格物、物格’,皆不闻有两音,而独于“治”字辨之,曾不审上下文,不几于菽麦之罔辨乎?”(《十驾斋养新录》卷一)。
由此可见,想要坚决贯彻有变必破的原则是根本做不到的。为了更进一步证明这一点,我们在下边仅就词类转换的情况列了一张破音比较表。这张表远不能概括所有的情况。只是略见一斑而已,不过由“一斑”而推想“全豹”,当可见这种既不能类推又说不出所以然的破音异读实在是不足为训的。
第二,颜之推说:“江南学士读《左传》,口相传述,自为凡例。”既是“自为凡例”,那么传注家之间在“破不破”、“怎样破”这些问题上就会有分歧。前面所举如淳、颜师古、刘攽读《汉书》或破音或不破音可为一例。破音的标准既然不一致,要想贯彻破音原则的人在取舍上就会感到茫然。
第三,更重要的是,约定俗成这一关它很难通过。而约定俗成却是决定语言现象存废的主要因素。当传统的读书音与语言现实发生冲突时,它大多是要屈从于现实的。有一个时期,广播电台的同志曾把“暴露”的“暴”由bào改读为pù,但不久就又再改成bào。读pù是有根据的,而且就语音规范说,也应该读成pù,④但是为什么推行不了呢?原因就在于广大群众通不过,他们不愿把一个字读成两个音。
时至今日,广大群众自不必说,就是一般的知识分子(除了极其少数钻研古籍的人)也很少有人还理会这令人头昏眼花的破音。最明显的是大家常常使用的一些成语里面,有些字很少有人按规定的破音来读。“走投无路”的“走”不读zòu;“听其自然”的“听”不读tìng;“友好相处”的“好”不读hào;“去粗取精”的“去”不读qǔ。至于日常使用的词,那就更不管它破音不破了。仅从常见的“从(容)”、“胜(任)”、“(出)使”这三个字来说吧,按照传统的“正规”读音,应该是cōng,shēng,shì。可是有人调查过,北京人是把它们读成cóng,shèng,shǐ的。调查者肯定说“这些例子都是从北京人的实际语言里挑出来的,而且每个例子都是碰到过许多次的,而不是偶然碰到的。”⑤
这是很可信的。今天真要有谁把常说的“一主、二从、三结合”或“美国的仆从国家”的“从”字读成zòng,根据是有的,可是听的人大概会莫名其妙。
其实,从废除科举制度之后,一般的知识分子对繁琐的破音异读都不怎么讲究了。因此,许多年前乐于此道的“宿儒”们就曾发出浩叹:“三五宿儒,团坐论文。慨然日:斯道也,将成广陵散矣!”⑥看来这曲“广陵散”在广大群众中注定是续不下去了。《字辨》想要发一点烛隐的微光,终于无能为力。因为按照他们的要求,一个“从”字、一个“敦”字,人们就要去记它六个乃至十个音,而付出这样的力气之后,对理解古籍也并无多少帮助。我们要古为今用,而固执于破音异读的人却要今为古用,分歧就在这里。
下边再从教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
第一,如上所述,破音异读即使最初还能在辨析“字义”上起些作用的话,但在今天可以运用语言学的成果来分析那些现象的时候,它的作用也就丧失殆尽了。它所遗留下来的,在教学上只能成为一种负担。破得越考究,负担越沉重。倘若坚持破音,只消一个“王之不王”就会招来一堆困难。认真的学生会问:《左传》的“门其三门”怎么办?韩愈《原道》的“人其人、火其书,庐其居”怎么办?《史记·太史公自序》的“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又怎么办?它们在词类上都是有所“转换”的,这里为什么不破读?辩解只有一个——“这是习惯”。然而这是古人们的习惯。这个习惯除了让人在某些字的读音上多花费一些时间和精力之外,好处是不多的,应该说是一种不好的习惯。何况如前所述,这种习惯古人也并未完全遵守。
第二,教师如果坚持《论语》的“忠告”应破读为“忠gù”,那么学生可能会问:“这是大家对他的忠告”的“告”怎么读?倘若也坚持读gù,那就一定同群众习惯冲突。事实上目前几乎没有人再读gù了。是坚持破音而改变现行的读音呢,还是坚持现行的读音而不破音?二者不可得兼,我们以为应该舍前者而取后者。
有人认为二者是可以得兼的:读古音,破;说今音,不破。这是一个误会,读古籍不能用古音。“古音”云云,姑不论能否正确地拟测出来,退一步说,就算近人(如罗常培先生)拟定的“唐音”是绝对正确的吧,读唐诗也万不能用(读出来没有人懂),散文就更不用说了。而且拿起书本(比如《论语》)是“忠gù”,撂下书本(比如日常谈话)是“忠gào”,这有什么必要呢?我们总不好为“古音”而“古音”的。
第三,破音的标准不一致,可以给教学带来混乱。这里所说的不一致,包括历来传注家之间的分歧以及今天古籍注释读物的作者对破音的不同认识和不同取舍(这一点下边要谈到)。读音上如果有混乱的情况,或多或少总会影响教学质量。这也是不容忽视的。
从上述这些情况看来,破音对教学是利少弊多的。因此我们不主张今后在教学中斤斤考究传统的破音异读。其实,反对破音,古已有之,顾炎武、钱大昕、段玉裁、俞樾,这些精于古音的人都对破音时有指责。顾炎武反对得最厉害,他说:“……凡书中两声之字,此类(按指破音字)实多,难以枚举。自训诂出,而经学衰;韵书行,而古诗废;小辨愈滋,大道日隐!”(《音论》下)不过他们反对破音是因为所破之音不合于先秦古音,我们立意当然跟他们不同,他们是向后看,我们则向前看。顾炎武的“大道”大概指的是他心目中的“先王之道”,如果我们变通一下,当做“学习之道”来解释,那么破音问题倒的确是“小辨愈滋,大道日隐”了。因为它浪费时间,消耗精力,而且可能引起混乱,这就妨碍青年们更快地攻克古汉语这座堡垒。它已经成为学习上的赘疣,现在是考虑割掉这个赘疣的时候了。
当然有些教师,特别是同古籍打交道多年的同志,积习已成,“割”起来有些不忍,而且素来都读“王之不wàng”,一旦读“王之不wáng”也会感到“别扭”。但是可以设想,大家都这样读下去,几年之后,将和现在读“门其三门”一样,虽不破音,也觉得音从耳顺了。我们应该想到,当文化处于少数人手中的时候,破音所带来的损失毕竟只是少数人的。今天就不同了:现在有许许多多人在学习和古汉语有关的东西,学校里自不必说,社会上广大群众也随着文化程度的迅速提高,已经或将要接触我们浩如烟海的古典作品。如果听任这个利少弊多的破音来消耗这么多人的时间和精力,计算起来,这浪费实在不小。说成是学习上的一害也不见得过火。
事实上,已经有些读物在有意识地做这个工作了。明显的例子是北京大学中文系年语言班所编的《汉语成语小词典》,年版里的“文过饰非”条,“文”注wèn,条下的“正误”特别标明“文”不读wén;但年再版时,这一条的“文”改注为wén,下边删去“正误”。这说明,编者注意到没有必要坚持“文”的破音异读,因而“从俗”读wén了。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可贵的改变。
三
前边说过,目前存在的读音分歧大多来自通行的工具书和古籍注释读物。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就不能不在这方面想些办法。有些大型的工具书,如《辞源》、《辞海》,那是应该有闻必录的,它的注音只是提出资料供参考之用。小型的工具书,如《新华字典》、《国音字典》一类,情况就有些不同,群众同它们打交道的时候最多,而且它们的性质也不要求有闻必录。那么,在注音上就应考虑有些破音是否有必要注出。但是比较起来,古籍注释读物对读者的影响就更大。人们是信从这些读物的,因此怎么注就怎么读。倘若这些读物彼此注音不同,影响所及,群众的读音也就不能没有分歧。可是目前的一些古籍注释读物,对某些字音或破或不破,标准不一致。这也很自然。事前未经商量,各人对自己掌握的传注材料当然也只能以己意定取舍。就我们见到的几种读物来看,注家对破音的态度,掌握的分寸很不一致。比如,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破得多,而南开大学《古代汉语读本》就破得少;李炳英的《孟子文选》破得多,而顾廷龙、王煦华的《汉书选》就破得少;王伯祥的《史记选》,注释甚详,但众所常破的字(如“王”)却又一律不破;高中《语文》课本,破与不破似乎自己也没有什么定见。明显的例子是,第二册第十六课里的“持千斤之资币物,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遗”字无注。紧接着第十七课里的“往请,欲厚遗之”,“遗”下却又注wèi。前课不注而后课注,这在体例上不能不是个缺点。不过这倒不一定是注者的粗心,很可能是分工注释,两课由两人负责。那么,这就反映出两人对破音的不同看法。杨伯峻的《论语译注》看来对破音问题比较慎重,似乎在分别对待。例如:“子语鲁大师乐”下注“语——去声,yù,告诉”;“邦君为两君之好”下注“好——古读去声,友好’;“仪封人请见……从者见之”下注“请见,见之——两个见字从前都读去声,音现xiàn”;“回也其庶乎,屡空”下注“空——世俗把‘空’字读去声,不但无根据,也无此必要”(原注用注音字母,今改为拼音字母。重点是引者加的)。揣度杨先生的意思,“无此必要”,当然不需要再按破音来读,就是“古读”、“从前读”一类的似乎今天也可以不破音。为了说明这种注音上的分歧,我们对比了一下目前通行的几种读物,发现对于一些常见的破音字的处理,竟没有一个字是各家都统一的。列表如下:
传统的破音字在现代注本里不注破音,当不外下列四种情况:(1)注者不知有破音,(2)注者认为不必读破音,(3)注者认为不必注破音(以皆知故),(4)注者有所疏漏。不论属于哪种情形,客观上都必然会引起古籍中读音的分歧。今天应着手解决这种分歧了。
怎样解决呢?全面贯彻破音条例,每逢变义变类即予破读吗?这只能导致严重脱离语言现实,结果是读书音与口语各自为政,而语文教学就必须要求学生多记住一套语音。
把历来所有破音字一古脑儿抛掉吗?这干脆倒也干脆,可是有些破音字如“传播、传记”、“中间、中暑”、“美好、爱好”等,约定俗成已就,人为地更改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能的。
因此,解决分歧的惟一途径是慎重地讨论对破音异读取舍的标准。对这个问题在原则上有了大致相近的认识,然后才能考虑到一些技术性的措施。以下两点,我们认为似可作为原则提出讨论:
(一)以今天的约定俗成为准。比如“乐道人之善”,古人似已约定俗成,都破读为yào;但这个意义上的“乐”,今天口语读做lè,因此就不必破读了。我们要以今之约定俗成易古之约定俗成。
(二)以减轻学习负担为准,能不破则不破。例如“操行”的“行”传统读xìng,在今天有些地区、有些人也说xìng(如“德行”、“品行”)。但普通话区域里的人,特别是青年,差不多都读xíng。而且读“操xíng”也不会引起歧义。因此,可以考虑不破。
约定俗成是最重要的原则。能做到以今之约定俗成易古之约定俗成,那就能在最大限度上减轻学习负担与减少读音分歧。
约定俗成的两端容易区别。比如“好”做“友好”解,要读hào;今天很难约定俗成,当然不宜破。“饮(马)”读yìn,“便(宜)”读pián,已经约定俗成,当然应该破。介于两者之间的就难于处理了,比如毛主席《念奴娇·昆仑》里的“一截遗欧,一截赠美,一截还东国”,这个“遗”字读yí的人很多,读wèi的人也不少。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断定哪个音已经约定俗成了。我们今天的任务,就是要因势利导,根据发展的趋向,加速这些读音的约定俗成。
此外,在考虑如何促进今之约定俗成时,破音方式本身也可能提供一些线索。破音大多是改变声调,也有涉及声母与韵母的,情况如表3:
假定排除了约定俗成“未”与“就”的两端,而只把对象限制在介于两者之间的字上,那么表3可以提供这样的考虑:
(一)只变声调的,一律不破。因为第一,这类破音字古籍里最多,破起来负担沉重;第二,破音与原字音差别较小,在语感上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因而不易通行通用。上引刘泽先所调查的“从(容)”、“胜(任)”、“(出)使”异读音所以不能在口语里通行,可能与此有关;第三,正因为差别较小,所以已经掌握破音的人,一旦不破,其“别扭”的感觉也不会十分突出。
(二)声韵调全变的,恰好和上面分析的三点相反;如果两个音表示的意义差别较大,而破音字又只出现于古典性质作品里(如:“遗[赠]”),可考虑破。这类字是很少的。
(三)属于表中其他情况的,比较复杂,但我们觉得宜倾向于不破。如果有些需要破,也应把破的范围压缩到最小限度。
总之,不破或少破应该是处理这些书面读音的基本原则。因此即使属于(二)类的,如果经过调查,多数人不破,那也就不必破。
此外,意义上差别的大小也可能供取舍时参考,这些都有待于专家们的研究。
***
最后,我们提两点建议,一点是关于教学的,一点是关于审音的。
教学上最好要区别对象,不同对待。中学的语文教学,绝不能斤斤讲究破音字。高等学校中文系科,古代汉语是专业基础课,学生必须知道破音是怎么回事,古籍中传统破音字也可以适当讲授。讲授的目的只是当做知识来了解,让他们晓得从前有过这种传统读法,而不是当做技能来训练他们一定要那样读。
我们对破音字的约定俗成调查很不够,上边所说的约定俗成“未”与“就”的两端,很多是凭感性印象。因此,我们还希望有关方面在适当的时候能过问这个问题。当然,解决古籍中的破音异读问题,不能像要求现代汉语普通话读音那样严格,也不能像推广普通话那样最后通过行政性的措施来保证读音的统一。但读音一致总是最好的理想,而想要达到一致,就必须请有关方面组织人力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慎重地确定读音。
(与陈玄荣合作,《中国语文》,年第5期)
①古籍中一字异读并不全属破音,还有一种重要的现象是“通假异读”(也叫“破字”)。所谓“通假”,指的是古人写字时用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本字”。相代的两字在意义上全然无关。在语音发展过程中,通假字到现在可能仍是同音(如“蚤”和“早”),也可能不同音了,于是就出现了异读。破音异读则不然,它不是语音历史演变的结果,而是为了区别一个字的互相联系的不同含义而改读。这里用“说”字说明两者的不同。例如:(1)《礼记》:“而天下其孰能说(shuō)之。”(2)《史记》:“郑忠说(shuì)汉王,乃止壁河内。”(3)《论语》:“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yuè)乎?”-[说=悦](4)《诗经》:“彼宜有罪,女复说(tuō)之。”-[说=脱]。例1的“说”是本字,例2的“说”是破音;因为例1的“说”是“解说”的意思,例2的“说”是“说服”的意思,意义互相联系却又不同,所以破音以别义。例3、例4的“说”是通假,因为它们在意义上和“说”毫无联系,只是由于读音相近(都从“兑”得声)才用“说”来代“悦”和“脱”。
②有的字要读六个音,如“从”(见顾雄藻《字辨》);有的字甚至要读十个音如“敦”(见唐英《问奇典注》)。
③关于这一点,顾炎武、钱大昕等古音学家曾提出与传注家相反的看法(见顾炎武《音论》下,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五)。今人俞平伯、杨伯峻也曾对个别的破音字提出与传注家不同的意见(见俞平伯:《音乐、悦乐古同音说》,《国文月刊》第59期,;杨伯峻《破音略考》,《国文月刊》第74期,)。
④“(残)暴”与“暴(露)”古代字形不同,不属破音异读。这里用来说明约定俗成是很难“纠正”的。
⑤见刘泽先:《北京话里用四声区别同音词问题的实际考察》,载《中国语文》,年2月号。
⑥见顾雄藻:《字辨》序,商务印书馆,。
吕冀平教授简介
吕冀平,年出生于山东省龙口市。早年就读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年在萧军主办的《文化报》任编辑,年在人民教育出版社任编辑,年任黑龙江大学副教授,年任教授。曾先后担任黑龙江省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黑龙江省语言学会理事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规划语言学科组成员、“八五”规划语言学科组副组长等职务。在国内外汉语学界享有极高声誉,是20世纪90年代我国首批获得国家级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之一。
吕冀平先生的主要研究领域为现代汉语语法学,80年代中期以后转向语言规范化问题。
上世纪50年代初,青年时代的吕冀平受到我国著名的前辈语言学家吕叔湘先生的赏识提携,被调到人民教育出版社工作,开始了他的汉语研究生涯。他是当时具有深远影响的“汉语主宾语问题讨论”的主要参加者,在讨论中先后发表了《主语和宾语的问题》、《从两个方面看动词谓语句的构成》(笔名李之琛)、《对于〈主语的定义及其在汉语中的应用〉的商榷》等文章。他的鲜明观点和细致分析引起了语法学界的广泛重视。尔后汇编的《汉语的主语宾语问题》文集即以他的名字为代表而出版,从此奠定了他在语法学界的地位。年,他参加吕叔湘、张志公领导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的制定工作,还参加了《汉语》课本及其参考资料的编写工作。他为当时在上海新知识出版社出版的《汉语知识讲话》丛书写了《复杂谓语》一书,材料翔实,阐述透彻,80年代又再版发行,影响至今。年,他在全国语法学界展开的单句、复句讨论中,又与郭翼舟、张中行合作撰写了论文《单句复句的划界问题》(笔名郭中平),提出了颇有见地的观点。年,他与人合作写了《语法修辞》一书公开发行,被多家大学用为教材。年又主编了《汉语常识》,深受学界好评。
70年代末,他在长篇论文《两个平面、两种性质:词组和句子的分析》中明确提出,在进行句法分析的时候,应该引进并区分语言和言语这个观念,并具体运用到实践中去,此文对语法分析中一些敏感的难题进行了开拓性探讨,影响很大。而后又发表了《句法分析和句法教学》、《现代汉语的意动句式》和《当前汉语规范工作中的几个问题》(与人合作)等多篇论文,分别发表于《中国语文》、《学习与探索》、《求是学刊》等杂志上。年出版了代表性专著《汉语语法基础》,此书对汉语语法现象的描写极为详尽,年修订后由商务印书馆再版发行。吕叔湘先生生前对此书的初版给予过嘉许,张志公先生指出“这部书是迄今为止运用《暂拟系统》解释现代汉语普通话的语法现象最为详备的一部著作”。年此书获省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90年代,以他为负责人的课题组完成了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重点课题“当前我国语言文字使用上存在的问题及其规范化对策的研究”,通过了国家鉴定,该成果以《当前我国语言文字的规范化问题》为书名于年出版。吕冀平在该书的“引论”中,详谈了对汉语规范化的总体认识,就规范化的意义、历史尤其是理念、原则和方法等方面做了全新的阐释,由于本书理论价值及实用价值比较突出,年在黑龙江省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选中,再次获得专著一等奖。
吕冀平教授的治学风格深受吕叔湘先生的影响,其特点是注重功底、严谨扎实、言必有据、不事玄谈;他强调从语言事实中提取理论,理论必须能够恰当地解释语言事实。在他的论著中明显地体现着传统中国学者治学“义理、考据、辞章”统一并重的原则,因此他的文章经久耐读。他学识渊博而以淡泊自处,不汲汲于浮名虚利,道德文章皆称楷模。他经常教诲告诫弟子们的“踏实认真”四个字,已成为他所开创的学科代代相传的座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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