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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全国疫情防控面临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的严峻形势。渔民朋友应该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发现疑似病例应该怎么做?小编都为你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
具体到船员个人,
应该做到哪些事项呢?
01
注意个人卫生
1.船员应当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物。2.船员在咳嗽或打喷嚏后、在制备食品全过程、在饭前便后、在接触他人或动物后以及外出回船后等情况下,应当规范地清洗手部,无法获得流动水的情况下可采用手消毒剂清洁手部。
3.船员应当将在室外或工作场所工作时穿着的衣服放在更衣室内,严禁穿回个人房间,勤用消毒液泡洗工作服。
4.船员在咳嗽或打喷嚏时应当使用纸巾遮挡,防止飞沫喷溅,用过的纸巾建议集中焚烧处理。
02
推荐洗手方法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推荐以下洗手六步法:
1.双手手心相互搓洗(双手合十搓五下);
2.双手交叉搓洗手指缝(手心对手背,双手交叉相叠,左右手交换各搓洗五下);
3.手心对手心搓洗手指缝(手心相对十指交错,搓洗五下);
4.指尖搓洗手心,左右手相同(指尖放于手心相互搓洗搓五下);
5.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的拇指搓洗,左右手相同,各搓五下;
6.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行各搓五下。
03
增强防范意识
1.疫情防控期间,尽量减少船上人员之间日常交往,避免与外来人员不必要的接触,交流时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2.所有外来人员包括引航员登轮后均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3.外来人员离船后应当对其活动的场所进行通风和消毒;
4.船员在日常工作中接触外来文件、单据以及其他物品时,应当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
5.船员在接种疫苗后,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不能降低防护要求。
04
加强自我防护
1.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夏季或高温环境下人员穿着防护服工作应当注意尽可能进行人员轮换,并及时补充体内水分,避免中暑;
2.靠泊期间,船员离开生活区到甲板工作场所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避免与任何有感冒或类似流感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尽量避免登陆到公共场所以及与牲畜或野生动物接触;
3.保证充足睡眠。睡眠不足对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功能有伤害,不仅会造成记忆困难、情绪不稳定、工作效率低下,还会降低身体免疫力;
4.加强体育锻炼。在船上养成自觉锻炼身体的习惯,积极运动,保持合适体重,增强体格抵抗力。
05
医用口罩选择
能有效预防新冠肺炎的口罩类型有: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包括挂耳式和系带式,常见标准YY-或YY-,印在口罩的独立外包装上)、医用防护口罩(如医用GB-、KN95、医用N95-3M/+、FFP2-UVEX)等。
1.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在非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使用;
2.医用外科口罩推荐疑似病员和与之接触频繁的船上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佩戴;
3.医用KN95/N95及以上颗粒防护口罩防护效果优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要供医务人员使用,船员在人员高度密集场所或密闭公共场所也可佩戴;
4.医用防护口罩推荐确诊患者转移时佩戴。
除此之外,一旦发现疑似病例
要如何做呢?
船上发现疑似病员情况时,应当按照船舶疫情防控管理计划的要求启动应急操作程序,落实人员隔离和防护的各项措施。
01
船舶靠泊期间
1.立即对疑似病员实施隔离,全船人员做好防护措施;
2.向航运公司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接受远程医疗指导;
3.联系当地代理或航运公司代表安排疑似病员离船就诊,同时通知航运公司给予相关岸基支持,在船船员尽量不参与疑似病员的移动和运输;
4.疑似病员送岸检查确诊后,同时排查隔离密切接触者;
5.全船做好消毒工作,对疑似病员起居舱室和活动处所进行重点消毒;
6.对疑似病员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隔离观察;
7.保证足够的值班船员,人员不足时,应当及时妥善地安排船员换班上船,以确保船舶安全。
02
船舶在航期间
1.立即对疑似病员实施隔离,全船人员做好防护措施;
2.向航运公司报告,需要时向离岸最近的疫情防控部门请求远程医疗救助,接受远程医疗指导;
3.岸基和船舶共同评估疑似病员病情,如病情可控,可等船舶医院检查、治疗;如病情不可控,航运公司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岸基和船舶商定紧急靠岸或送岸方案,以最快速度将疑似病员送岸检查、治疗;
4.启动应急换班操作并对疑似病员密切接触人员实施隔离观察;
5.全船做好消毒工作,对疑似病员起居舱室和活动处所进行重点消毒。
发现疑似病例,如何报告?
01
船舶报告时机
当船上发生船员或乘客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在过去28天内去过发生疫情的地区,甚至导致死亡时,应当立即向港口所在地或者离岸最近的卫生健康部门或检验检疫部门报告,并通报当地海事管理部门和船籍港海事管理部门。
02
船舶报告事项
1.船舶名称、船舶类型、船旗国、船籍港、国际海事组织编号或船舶呼号,在船船员及乘客人数;
2.最近28天内船舶停靠港,包括疑似病员下过船的停靠港清单;
3.疫情发生的日期、时间和船舶地理位置;
4.相关疑似病员的姓名、性别、职务、出生日期、国籍和登船日期;
5.相关疑似病员的体温记录、症状和体征清单(包括各症状显现时间)、死亡人数(如有)、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国际航行的船舶,如果航行时船上发生疑似病例,应当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和拟安排疑似病员下船港口所在国家法律要求,向当地主管当局提交《海事健康声明》。
来源: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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