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保密宣传月,这些保密知识要get

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

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手段。

哪些保密知识需要知道?

一起来看看吧!

问:什么是国家秘密?

1

实质标准:泄露后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密法第一条明确立法宗旨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2

形式标准:依法确定、要素齐全。保密法第二条关于“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规定,就是关于国家秘密的形式标准。

问: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表明所有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是义务主体,没有任何例外。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问:违反《保密法》造成泄露国家秘密者,要承担什么责任?

《刑法》第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警钟长鸣

01

案例1:年6月,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某国有企业员工李某通过互联网邮箱传递涉密文件资料。经核查鉴定,其中有12份机密级国家秘密。案件发生后,李某受到了严厉处罚。在案件核查过程中,李某表示,其对涉密文件资料的性质、管理要求等没有正确认识,将涉密文件发送到自己邮箱,仅为存储文件,方便自己随时下载使用。

02

案例2:年6月,某部下属协会丢失1份机密级文件。经核查,年5月,该协会新入职员工程某,根据工作安排到部机关领取涉密文件后,在返回单位途中中暑,突感晕眩乏力,遂坐在地铁口台阶处休息,并从背包内取出装有文件的信封,用之扇风,随后又将信封放在台阶上,从包内取水解渴,走时却忘记将信封收回,遗落在台阶处,到单位后才发现文件不见,后经全力寻找未果,确认遗失。案件发生后,该部责令涉案单位对保密工作进行了全面整改,对直接责任人程某作辞退处理,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黄某行政警告处分,并在单位全体会议上对2人进行通报批评。

03

案例3:年3月,某科研院所研究员金某在参与某重要涉密项目研究时,根据工作安排,负责与同事张某一起,将存储1份绝密级资料的相机携运回单位。然而,在乘坐出租车时,金某未随身携带相机,而是与其他随身物品一同放置在出租车后备箱内,下车后竟忘记将相机取出,直到准备使用时才发现不见。后经全力查找,亦未能追回,造成严重泄密。案件发生后,金某、张某受到严厉处罚,研究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所有责任人员被全院通报批评。

04

案例4:年11月,某市保密局检查发现,该市一垃圾回收站的文件堆中有1份机密级、1份秘密级文件。经核查,年9月,为起草文稿,市委研究室干部王某借阅2份涉密文件,带回办公室阅看完毕后并未及时归还,也未放入办公室保密柜,而是随手将文件插入办公桌文件架里。由于工作较忙、疏忽大意,竟忘记此事,后王某在清理办公桌时,将2份涉密文件混同其他稿件一并作为垃圾处理,被垃圾回收站收走。案件发生后,王某被通报批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保密为了人民,保密依靠人民。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涉密问题,请拨打-进行举报。发现间谍行为,请拨打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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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邱广峰马晋杭郑宗祥

编辑:单佳惠

来源:国家保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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