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决定自8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西、广西、海南等13个省(区、市)开展第二批试点应用,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可在网上进行查询。目前,海南按计划推行。
查询主体包括事故当事人各方、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三类。事故当事人各方包括事故当事人、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事故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代理人。
查询办法查询主体可以通过登录“交管”APP或者互联网平台网页版,输入查询凭证提供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进行查询。
APP查询:
用户登录“交管”手机APP后,进入,点击输入正确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APP查询示范(点击查看大图)
网页查询
用户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后,进入,点击,输入正确的事故编号和查询码,即可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网页查询展示(点击查看大图)
查询内容为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除自行协商、简易程序处理之外的交通事故,一般是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提供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
事故处理进度查询内容包括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扣留扣押、事故认定、复核申请、复核结论、损害赔偿调解、逃逸事故侦办和事故结案等10个处理环节,事故处理结果查询内容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和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等法律文书。
查询凭证获取公安交管部门在处理事故时,将按规定告知事故当事人各方或者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可以网上查询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
查询主体为事故车辆所有人、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人员的,还需提交书面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以为其制作发放查询凭证,查询凭证包括事故编号、查询码和责任义务等信息,查询人应保管好查询凭证,防止信息泄露。事故当事人各方无需申请,交管部门直接为其制作发放查询凭证。
来源:海南广电国际传播融媒体中心、海南省交警总队·END·长按